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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酷博客

水木清华

       《金刚经》:
……须菩提!若有人以满无量阿僧祗世界七宝,持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发菩提心者,持於此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人演说,其福胜彼。云何为人演说?不取於相,如如不动。何以故?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佛说是经已,长老须菩提,及诸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闻佛所说,皆大欢喜,信受奉行。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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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数 @ 2006-04-24 23:56

     本不想刻意地去纪念恋爱的第100天,只是临近了那个大日子,最近便不断有人问起我们恋爱的时间,一算,也就注意到了这个第100天。
      100天真是个很短的时间,不过,对于我们却真的是经历了很多的过程。100天中我们几乎没有一天不是聚在一起的,每次又是聚很久,于是,假如要以真正在一起的时间来算的话,或许很多谈了两三年恋爱的人,都不如我们。当然,这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的在于我们很快地经历完了热恋的过程,转而学会在平静的生活中如何理智、细微地表达对对方的爱。既然我们很快地懂得了在热恋以后的日子要如何耐心地来经营好平凡甚至单调的每一天,那我们用这100天的时间来决定我们100天以外的几十年人生的归属就不算仓促与草率。
      其实,我也不愿意向太多的人重复我们这100天和别人的100天有多么不同,没有一个100天或是1000、10000天可以证明将来是永远正确的。生命本是个不断求证的过程,就携起她的手用心地走好每一步吧。




最新评论


2006-04-25 12:43

每天都很习惯的打开你的BLOG看一下,虽然我知道天天和我在一起的你已经很久没时间写自己的BLOG了.但是我仍然一遍一遍地重复看你的旧作.
今天我还是如同往常打开了,"100天以外"就是这样闯入了我的眼帘.的确,二个人的相处不可以单单的用时间来衡量. 而更应该理性的去思考去衡量彼此的生活习惯;成长环境;人生目标;脾气性格等等很多微小的细节是不是真的能够相互融合在一起.没错,我在这里用的是”融合”而非”适应”.因为”融合”是渗透到骨子里,血液里,灵魂里,精神里的



2006-04-25 12:48

有第一个100天,接着就是第二个,第三个.......直到很久很久以后,不记得也用不着去记是第几个100天了.因为拥有彼此的每一天都是最满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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